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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种道德现象,即人们的行为常常与社会道德规范要求相悖,这种现象的实质是主体利益要求与社会道德规范要求之间发生了冲突。面对这一冲突,高高在上的传统道德常常要求人们压抑甚至放弃个人利益要求而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要求,导致人仅为道德而存在。这反映了人与道德关系错位的情形。我们讲道德为人而生,但人为什么要与道德对抗呢?其实,我们通常所说的道德包含两个层面:即一般意义上的道德和具体层面的道德原则规范。从一般意义上而言,人与道德是彼此同构的,不存在离开人的道德,离开了道德人也很难生成为人,道德要求源生于人的本质需要;而从具体层面而言,人与道德之间既存在着同一和统一的关系,也存在着差异和对立的关系。因为具体的道德原则规范一旦生成便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而人的自我实现要求具有复杂性和随机性,人的现实要求有可能与道德规范要求相符合,也有可能与道德规范要求相背离,后者表现为人的行为对具体的道德规范要求的游离甚至对抗,我们将后面这种现象称之为“道德蜕化”现象。道德蜕化是指具有一定社会身份并起一定社会作用的个人,在现实需要的支配下,通过采取对其自身已学习、选择和认同的道德规范要求相游离和对抗的行为,而达到自我利益实现的道德现象。从是否有利于人的本质需要实现来看,道德蜕化有积极与消极之分。积极的道德蜕化有利于促进道德的发展,消极的道德蜕化则会阻碍道德的发展。因此,人的道德行为由道德内化、道德外化和道德蜕化三个过程组成,这三个过程之间辩证互动,共同构成道德行为发生的有机过程。在道德内化过程内含着道德蜕化的原因,外化之道德只是内化之道德的一部分,其余的则被道德蜕化所消蚀,道德蜕化的发生又对道德内化和道德外化产生影响。从当今我国道德现状来看,道德蜕化现象普遍存在,这是传统道德与新的利益结构已发生变化的道德主体之间发生严重错位、分离所致,研究分析其内在原因,全面审视主体道德选择的人生合理性与价值论缺失,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