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行政体系法律制度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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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分散在政府的诸多部门中一,因此,在泛政府层面的应对上,有关政策的推进效率低下。例如,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归专利厅管一;著作权保护、IT产业新技术开发及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及保护,各自归文化体育观光部、知识经济部、农水产食品部管辖理一。显示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综合性政策在对应上的不足。并且,缺乏灵活运用作为国家竞争力核心原则的知识产权的国家战略规划,也没有构筑实行知识产权的切实可行的方案,缺乏对知识产权最高位的控制力。在此背景下,为提高知识竞争力水平,需要建设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及再创造等有机结合的国家知识产权系统。即尽快构筑适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行政改革体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本文旨在对韩国知识产权行政体系的革新和相关法制提出改善方案。第1章是引言,介绍了本文的写作背景与目的,第2章分析了韩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3章介绍美国、日本、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体系现况。第4章以韩国和主要国家的知识产权行政体系研究结果为基础,提出了有效的知识产权行政体系改革的长短期方案。第5章在当前推进的知识产权行政体系革新过程的研究基础上,为保证知识产权基本法和现有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间的适应性,提出了法制改革方案。最后第6章总结分析结果后,讨论了知识产权行政体系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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