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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的贫困研究领域,墨西哥以其独特的多维贫困测量方法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该方法强调,贫困不仅表现为收入水平的低下,还表现为食品、教育、住房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剥夺。根据这一测量方法,2014年,墨西哥共有5530万贫困个体,约占全国人口的二分之一;在五千余万贫困人口中,有三分之一系0~17岁的个体,总数高达2140万,这两千万未成年的贫困个体在同龄人中又已超过半数。由此可见,在数量方面,庞大的未成年贫困群体已经成为墨国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明确指出,“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墨西哥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且其法律所规定的成年年龄是18岁,故在本文将0~17岁的个体均定义为儿童,未成年个体的贫困问题即是儿童的贫困问题。 在多维贫困的理论框架下,墨国贫困儿童的处境不仅表现为家庭收入不足,更重要的表现是教育水平和健康状况的低下。在教育领域,墨国贫困儿童所呈现的问题主要在于入学率较低和所受教育的质量较差两个方面,而教育水平低下必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其日后的个人发展;在健康领域,贫困家庭饮食结构的单一化,致使大部分贫困儿童遭受着营养不良的困扰,而营养不良会引起包括贫血在内的多种并发症,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导致死亡。 儿童贫困与整个社会的贫困是分不开的。若想找出儿童贫困的成因,首先要对社会贫困的形成有所了解。墨西哥贫困问题的成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其一,殖民时期遗留的大地产制,以及此后的土地改革未能彻底解决土地和财富的分配问题;其二,20世纪9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改革扩大了墨西哥社会的贫富差距,而在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模式下,社会政策很难起到减贫的作用;其三,虽然墨西哥的经济一直在缓速增长,但因收入分配不均,导致社会出现“增长性贫困”。在此前提下,墨西哥出现儿童贫困的原因主要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讨论:首先,非常规的家庭结构促进了儿童贫困的出现;其次,政府对儿童投资不足,导致儿童逐渐边缘化并陷入贫困;最后,贫困地区文化习气的代际传递也限制了儿童脱贫的可能。 针对贫困儿童教育水平低下和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的问题,墨西哥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儿童减贫政策,其中包括繁荣计划、全日制校园计划、牛奶计划和全面食品补助战略等。这些措施有优有劣,虽然使贫困儿童的数量有所减少,但却仍然未改善墨西哥贫困人口以儿童为主体的困境。 与墨西哥相似,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也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儿童发展的种种问题,我国政府多年来也密切关注儿童早期发展的相关需要。在儿童减贫方面,墨西哥的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计划,即繁荣计划,在世界发展中国家的范围内均具有首创性和先进性。故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儿童贫困问题,有利于两国在探索中的互相借鉴及优势互补,从而分别找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新思路。对于中国来说,制定减贫政策必须立足基本国情,因地制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新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儿童减贫网络;而对于墨西哥而言,积极推动精准扶贫,依据生命周期建立完备的扶贫体系,并尽早将扶贫计划纳入国家体制框架之内则是日后减贫道路上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