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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公开是现代预算的重要标志之一,通常指预算的制定、执行与监督等整个过程都必须向全社会公开。公开和参与是现代民主构成中的两大要素,公开又是参与的前提,如果政府的信息不公开或者社会公民没有知情权,那么就不可能有公民良好的政治参与。然而,当前我国财政预算体系还不够健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财政预算公开的制度化无疑是社会各界在整个财政制度改革中最为关注的问题。 论文试图以西方政治学领域中公共选择理论的官僚制理论为视角,对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制度化问题进行研究。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官僚制理论的分析内容运用到中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制度问题上,将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分析方法运用到参与预算公开的行为主体上,为推进中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制度化进程提供了新的思路。论文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前提,“官僚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对官僚机构及其所处环境与预算公开问题、官僚目标最大化与预算公开问题分别进行了深入分析;重点分析了在整个预算制定中,作为官僚组织的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和作为个体官僚的政府官员的行为动机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在财政监督方面,改变了以往从宏观、整体的角度去认识与分析,尝试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微观的和对具体地分析,从人大立法、公民政治参与、建设良好预算文化环境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一问题。论文从完善官僚制度的角度给出了解决预算公开问题的制度思考,为推动中国政府早日建立科学、民主的财政预算公开制度提供切实合理的新途径。 论文一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包括论文选题的缘由与意义、文献综述、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关于在公共选择理论中涉及官僚预算最大化理论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研究中国财政预算公开制度的发展及运行现状;第四部分研究公共选择的官僚制理论在中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制度中的应用,着重分析了在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整个过程中,大到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小到国家公务人员与社会各界力量的行为动机及其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是从制度建构的角度,分别对官僚组织的预算程序公开制度创新与个体官僚的预算监督及环境制度建构进行论述,为完善中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制度提出新的制度创新点;第六部分为论文的结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