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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预算法》揭开了地方政府全面自行发债的序幕,伴随着地方债置换的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额急剧增加。2014年新《预算法》尚未实施时,地方政府债券仅发行4000亿元,而2017年这一数字则变成了43580.94亿元,在这前一年更是高达60458.40亿元。短短几年时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爆炸式增长,相应的,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及违约概率也随着规模的增大而增加。本文先是梳理了地方政府债券四个发行阶段的历史沿革,然后对地方政府债券的现状进行了介绍。从一级市场的角度,本文介绍了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发行品种及发行机制。当前阶段的存量债券以置换债、一般债为主,随着地方债置换工作逐渐拉下帷幕,专项债的品种与时俱进、种类数量越来越多,未来将以新增债、专项债为主。从二级市场的角度,本文对地方政府债券的流动性进行了简要分析,当前地方政府债券以置换银行贷款为主,其最大的持有者为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债券被定位为“配置盘”而非“交易盘”,因此其流动性较其他债券品种差。再之后,本文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及信用评级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揭示了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的来源。本文收集了1988年至2017年这30年间全国31省(市)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用此数据预测了2018年至2020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然后使用KMV模型测算了全国31省(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2018年至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发现了可能存在信用风险的地区,测算出了每个地区2018年至2020年的违约概率及最优的到期规模。实证结果发现,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有20%能用于偿付债券时,2018年至2020年分别有5个、11个、16个地区违约概率超过0.4%,存在信用风险;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有30%能用于偿付债券时,2018年至2020年分别有2个、1个、8个地区违约概率超过0.4%,存在信用风险;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有40%能用于偿付债券时,2018年至2020年分别有1个、1个、4个地区违约概率超过0.4%,存在信用风险。同时得出信用风险最大,违约概率最高的四个地区分别为贵州、云南、青海、内蒙古。最后用偿债率的指标对KMV模型的结果进行相互对照,对照结果较为一致。最终本文结合第三章中存在的问题和第四章中实证分析中所得结论提出了控制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考核及建立地方政府债券保险制度等多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