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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物理、化学、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中国是一个资源性缺水的国家,对水资源的开采技术水平落后于世界其他国家,人均用水量与其他国家的相比较很低,而对水体的污染又日益严重。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控制水污染的蔓延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国采取了多项制度对水环境进行保护与管理,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等。其中,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水污染物的排放许可关系最为紧密。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在我国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它对我国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该项制度也显现出诸多不足的地方。因此,在实施过程中积累经验的同时,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办法来完善该项制度,使排污许可制度在对水污染物的防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本论文大体上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第一个部分是对许可证制度以及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理论制度进行概述,探讨设立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意义,分析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基本概况、理论基础,重点论证总量控制基础理论。第二个部分是对我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沿革及其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第三个部分介绍美国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通过比较分析,说明在该项制度的借鉴。最后一个部分是对我国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完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