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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论通常称为缘起论,是佛教的基本理论。早期佛教的因缘论属于单向型缘起论,至部派时期发展为复合型缘起论。复合型缘起论以古典有部的因缘论最为典型。首先,说一切有部对法的存在坚定于“法不能自生”而要有条件的思想,同时法的存在方式是保持自己的自性,由此产生多样的法。其次,法与法之间不是单向的关系,而是复合或多元的关系,有时多因或多种条件支撑而产生一果,有时一因或一个条件产生一果。最后,法产生的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古典有部西方师认为是有为法,东方师则认为有为和无为法兼容。“六因”在这些基本命题上发展起来,成为说一切有部佛教的核心理论,更是古典有部西方师所创的重要思想。“六因”在有部中成为各论著所探讨的主要问题,甚至成为编辑《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简称《大毗婆沙论》)的原因之一。对有部六因说的思想演变及其有关问题的研究,如六因四缘说、六因五果说等,学术界至今仍尚未深入探讨。有部六因说的思想演变之所以没有全面的揭开,是因为大部分学者忽略了西方师的《心论》体系,甚至以《心论》体系作为《大毗婆沙论》的纲要书。其实,六因说属于古典有部西方师所创的重要思想,目的在于试图解释世界万物和众生的根原,阐释人的认识产生过程。《心论》先提出六因说产生有为法,之后东方师《八犍度论》进一步提出六因不仅产生有为法,还产生无为法,因此六因说成为古典有部东、西方师双方所争执的一大问题,《心论》和《八犍度论》才是双方争论的真正舞台,而《大毗婆沙论》只是古典有部末期的综合论述。六因四缘说的思想演变也不例外,为了调适六因和佛所说的四缘说,西方师先提出“六因二缘说”,到东方师的《大毗婆沙论》才出现“六因四缘”说。可见,《大毗婆沙论》对六因和四缘的关系进行了协调,将六因和四缘完全结合在一起,同时试图证明六因也是佛说的。此外,六因五果仅是六因和五果的总称,而不是六因有五果。实际上,先有三果说,后发展为五果。古典有部两方皆认为六因有四果,其余的解脱果不属于六因所摄的范围。从六因、四缘、五果之间的关系足可证明,《杂心论》的成书时间早于《大毗婆沙论》,而《心论》的面世时间就更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