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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和行为准则之一。人类自古以来就向往正义的社会,古希腊的哲学家对正义有不同的理解。随着时代的进步,正义思想也随之发展,到了现代,随着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发行,正义问题逐渐成为当今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的一个热点话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与正义的关系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同其它的思想家相比,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本文指出了马克思正义思想在六个方面的突出之处:第一,马克思继卢梭之后继续探讨人类不平等、非正义的起源;第二,马克思强调了生产正义在正义理论中的重要地位;第三,马克思的正义理论将个人和社会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兼顾个人和社会的利益;第四,马克思站在唯物史观的角度对社会正义问题进行深刻探讨;第五,马克思在批判资本制度非正义和建构自己正义思想的过程中,严格区分了“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这两个概念。并且坚持要在社会生活中实现“实质正义”;第六,以开放的姿态对待自己的正义思想。自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宣布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徘徊以来,正义一直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并指导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成为我们理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中心线索。然而,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正义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反差。认真考察和反思马克思的公平正义观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理论与实践的反差,对于我们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正义问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中国,随着最近30年来社会变革的日益深入,正义问题也日渐成为一个人们必须面对和思考的课题。因而,充分借鉴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对于我们沿着正确道路健康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