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研究——以权利本位和权利冲突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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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一种古老的合同担保形式,但由于其对资金的融通、交易的敏活所特有的积极意义,抵押权一直被视为担保物权中最为理想的形态,其地位也随着社会经济化程度的提高而日益重要。在抵押关系中,债权人享有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而抵押人仍继续占有并使用抵押财产,这种独特的制度构建充分发挥了抵押财产的效用,但同时也难免出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权利相互凌越的情况。而且随着经济的活跃和市场的扩展,抵押财产可能同时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物,故抵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也不可回避。因此,从权利本位的层面入手、以平衡权利冲突为目标来研究抵押权法律关系,对于我们全面、深刻的认识抵押权不无裨益。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立法例及学者观点的比较研究,同时结合我国担保立法逐步演变的实际情况,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细致梳理了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权利内容,并在第三章中从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的角度审视了抵押权权利冲突的调整规则,其中也相应的提出了个人的一些认知和观点,期望能为我国抵押权权利状态的理论研究提供些许思路,从而促进抵押权的制度构建及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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