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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顾名思义,即知道相关情况的权利。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是相对于传统现场购物消费者知情权来说的,其中消费者知情权主体意思不变,区别在于消费者消费方式的变化。网络购物消费者相比于传统线下实体消费,有其一定的特殊性。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知情权与一般消费者知情权比较而言,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义务主体被扩大,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范围也随之被扩大。网络交易改变了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方式,消费者知情权被侵害的风险也随之加大。网络购物消费者的知情权与传统消费者知情权比起来,显得更为重要。目前,在网络交易中,网络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不惜背离诚信守法的经营准则,销售网站上充斥着五花八门的虚假广告,对商品和服务的宣传中夹杂着眼花缭乱的虚假信息,一些不法商家含糊其辞,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全面,有的甚至故意隐匿重要信息,使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了解“云里雾里”,还有的网络经营者为了得到好的口碑和商誉,甚至采用虚假的售后评价。现阶段,《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是我国两部主要的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法律,新《消法》可以说是我国保障网络购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大进步,它在“后悔权”、信息披露、网络交易平台责任等方面做了新的规定和要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是专门针对网络交易制定的管理办法,它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者的身份信息,理清了执法部门的管辖权,在实践中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网络购物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网购消费者可以选择和传统消费者一样的维权途径,分别是:可以直接找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请消协帮忙调解,可以进行投诉,可以提请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网络购物中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时有发生,从立法来看,我国缺少大量的相关立法;从救济渠道来看,我国保障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救济渠道不畅;从监管来看,政府对侵害行为监管不严;此外,网络购物中商家与消费者信息来源的极大不对称以及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举证困难等问题都导致了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被侵害现象的发生。在对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方面,欧美、日本等经济发达地区起步早、经验丰富,立法都比较完善,其中有许多制度和规定在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结合我国国情,虽然网络购物已经在我国普及开来,但是网络购物中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新的问题、新的矛盾逐渐凸显。因此当下我们需要吸取借鉴国际发达地区先进的立法经验和成熟的做法,并根据我国具体情况提出合理解决措施,保证网购消费者知情权的真正实现。笔者认为,可以从完善相关立法、畅通救济途径、加强监管监督几方面保护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知情权,增加消费者对网络交易的信心,为网络购物消费者创造一个健康、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从而使网络消费进一步推动与促进我国经济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