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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唐代而言,乡村社会也存在着两种类型的管理组织:一是自上而下的国家行政组织,即乡里邻保组织;另一种是具有自组织功能的宗族组织.乡里制度是唐代乡村基层行政制度.乡里掌握着诸如户籍管理、赋役征收、治安管理等乡村基层行政权力.同时,具有自我管理功能的乡村宗族组织在社会控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村落之中还有立足于村落的相应的组织体系.每个村落都设有村正,也负有一定行政、经济的职能.虽然学术界对唐代乡里组织与宗族组织还没有系统的、全面的介绍与研究,但近年来对中国古代乡里制度和宗族制度的研究日渐升温,取得了相当重要的成果.这些研究成果都涉及到唐代,为该课题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与方法论上的启示.该文共分为四章,分别为"唐代村落实况"(第一章)、"唐代乡里制度"(第二章)、"唐代宗族制度"(第三章)、"唐代乡村社会控制的实现"(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