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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益发展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中,会计信息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公司出于降低筹资成本以及满足投资者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的考虑,除了向投资者披露各种法律、法规所强制性要求披露的信息之外,越来越倾向于自愿性地披露一些信息给投资者。在我国,盈利预测信息就属于这一类自愿性披露的会计信息。盈利预测信息对正确评价公司的潜在盈利能力非常重要,有助于投资者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是极为有用的会计信息。但如果上市公司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而影响了所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的质量,就会形成对投资者的误导,甚至可能造成资本市场的急剧动荡。因此,在盈利预测信息披露领域,盈利预测信息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从盈利预测自愿性披露的基本理论评述着手,分析了盈利预测信息的有用性及必要性、盈利预测信息的供求关系、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以及披露的动因。本文的实证部分,采用盈利预测相对偏差率来度量盈利预测自愿披露可靠性。通过2001~2006年我国上市公司IPO中盈利预测信息自愿性披露的可靠性分析,发现其可靠性不高,并对此进行了主观及客观的原因分析。同时采用实证的方法研究影响盈利预测信息自愿性披露的可靠性的各因素与可靠性之间的关系,通过回归分析假设检验,得出以下结论:股权越集中的公司盈利预测自愿性披露可靠性越低;公司规模越大,盈利预测自愿性披露可靠性越高;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的盈利预测自愿性披露可靠性相对较高;同时在海外上市的公司盈利预测自愿性披露可靠性相对较低;制造业企业盈利预测自愿性披露可靠性相对较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盈利预测期间与盈利预测自愿性披露可靠性没有显著关系。在实证和文献的基础上,本文最后对盈利预测信息自愿性披露提出了鼓励自愿信息披露、健全自愿信息披露体制、建立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培养权威的财务分析师、加强监管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