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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1年11月WTO多哈部长宣言,多边投资框架有助于建立一个透明、稳定和可预测的投资环境,推动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拟议中的WTO多边投资框架将会是一个迄今为止范围广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针对投资的国际协定,必将对WTO成员国产生重要的影响。有关建立WTO多边投资框架的实质性谈判尚未展开,在谈判开始之前研究可能形成的多边投资框架的具体内容及其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对确立我国在谈判中应该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关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对WTO多边投资框架的讨论基本局限于框架的结构问题,关于框架具体问题的研究比较欠缺。本文试图在对框架的核心原则——非歧视原则的研究上有所突破,剖析拟议中多边投资框架下非歧视原则的具体问题,并就各个问题提出笔者认为可行的模式选择;进而结合中国的国情分析了我国在多边投资框架的非歧视原则上应采取的基本立场,并对我国国际投资法的调整提出了一些看法。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归纳法、演绎法、比较法及实证法等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