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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地区的社会养老照料服务问题日益突出。在充分尊重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意愿的前提下,我国各级政府如何采取措施推动并完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成为农村地区老龄服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本篇研究以公共产品理论、福利多元化理论和社会福利理论作为理论依据,研究藤桥镇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温州市鹿城区唯一的建制镇,藤桥镇于2012年启动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当年顺利建成四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本研究中,主要采取调查问卷法、个案访谈法和参与调查法获得调查数据与访谈案例。对于藤桥镇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现状调查,主要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辅助以个案访谈的方法予以充实。调查问卷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信息、收入来源、家庭结构、身体健康状况、医疗需求、满意度、服务意愿等方面。主要分三大部分:首先获取农村老年人的基本信息,例如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子女情况、收入情况、探视频率、养老现状等;其次是调查当前农村老年人对养老的需求;第三部分主要调查农村老年人评价当前农村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通过调查,本研究认为目前鹿城区农村社区已经初步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然而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满意度仍然不高,问题主要在于: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层次较低,内容单一;能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少,质量不尽如人意;养老服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标准有待提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政府的管理职能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有所缺失;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不足;法律法规及后续监督不够;缺乏其他组织的参与。在总结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所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本研究就推动并进一步完善鹿城区藤桥镇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了对策建议:一是需要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二是尽力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建设具有农村特色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四是科学整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