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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能够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创造就业和税收,它们更是技术创新的源头和技术成果转化的直接载体。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却面临着资金、人才短缺,融资难,风险高等制约因素,需要政府从财政上给予扶持。目前,虽然我国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但却存在着扶持手段单一,对银行、风险资本和企业等的带动不足,项目前期评审和验收过于注重经济指标,引导和服务不够等问题。本文研究、借鉴了国外政府财政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先进做法,如:资助方式与政策目标功能相适应,利用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发展,资金支持与行政引导和服务相结合,资助计划间的衔接配合等。针对我国财政资助模式所存在的不足,从项目的前期评审、具体资助方式及后期的监理验收等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在项目前期评审方面,本文提出将专家评审程序分为不见面评审和现场考察答辩两个独立阶段进行,不见面评审侧重于项目本身的技术及市场前景评估,而现场考察答辩则注重承担企业的能力评估。在资助方式的选择上,本文认为应以资助效率和效果最大化为原则,根据项目特点,灵活应用各种资助方式。如:根据项目特定的投资需求给予补贴;以自身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需求为基础,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合作开发的模式,从开发成本上给予补贴;通过政策性银行,以打包批量的方式给予贷款;以政府资金促进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或通过支持风险投资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学研联盟等间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项目后期监理和验收方面,本文提出,应聘请一些专职或兼职的项目监理和企业服务人员,并给予津贴;将监理、验收与为企业提供服务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