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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农民财产性收入,是指一个农民家庭因拥有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其主要来源于土地、房屋和资金等三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农民的其他收入方式相比,财产性收入增长前景良好、发展潜力巨大,将是今后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保障。同时,纵观全世界其他国家,均在不同程度上加强了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视和保护;可见,以通过提高和保障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方式来促进农民增收将是未来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 就目前而言,在理论上,中外政治、经济学家和学者对于农民财产性收入都作了很多的学术解释和理论研究,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在实践中,我国各地基于当地实际情况,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开展土地、宅基地股权量化流转、农村建房立改套等实践探索,总结出了很多成功的经验。 本文将通过研究和剖析农民家庭收入的构成,以目前国内较为通行的学术观点提出并分析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概念、收入来源及其特征,力图通过这样的分析进一步明确和认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概况;同时,以浙江省玉环县土地股权量化流转的成功实践为视角,分析当前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其中的原因,详细介绍玉环土地股权量化流转的做法及其操作模式,总结可供推广的实践经验,这将是本文的创新之处,也是着力想要表达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从当前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实践中面临的问题着手,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对策,从而为我国的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制度建设提供一个视角和些许建议,以期促进我国农民在未来发展中真正实现有效增收和长效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