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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环境问题越来越多地受到专家学者及人们的普遍关注。近些年来在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城市环境问题有所控制,但是农村环境治理问题还处于薄弱环节,尤其是一些重污染行业选择迁址到农村郊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尤其是对大气、耕地、地下水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资源影响严重。加之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长期不平衡,农村经济发展一直落后于城市,近些年来为发展当地经济,不得不面临牺牲当地生态环境换取短暂经济利益的选择。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因治理难度大、影响范围广、群众认知性差等因素,农村环境资源审计工作一直未能有效开展起来。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明确指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总依据,通过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任务。这其中的“五位”是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个方面,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与经济建设同样的高度。建设生态文明,必须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机制,用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必须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在环境审计中引用生态文明概念,能够保证环境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最新的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发挥审计在推动社会经济良性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环境审计研究,尤其是对我国农村环境资源审计的研究在理论上会形成一种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发展的审计理论体系,完善我国的环境审计理论体系,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本文围绕我国当前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时代背景,结合我国环境审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农村区域环境资源审计基本理论进行研究。根据时代要求,对构建的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环境资源审计基本理论体系进行分析,本文以审计本质为逻辑起点,从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角度对其进行论证。农村环境资源审计理论作为环境审计理论的一个分支,必然符合环境审计理论的基本架构,同时农村环境资源审计也具体一定的特殊性。据此,提出经济环境协调论的本质,并对其他要素内容作了进一步分析阐述。为了将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农村环境资源审计理论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应用,指导农村环境资源审计实践活动,针对我国现状从人才队伍、审计体制、法律法规、群众宣传四个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