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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致使语义范畴作为我们研究的出发点,考察在这一语义范畴内两种句式—“使”字句和“把”字句之间在生成过程、句法特征、语义特征及其语用意义方面的异同。本文提出以下观点: (一)将“把”字句的句式语义概括为“致使”较之“处置”、“处置-致使”和“结果状态”更符合句式语义归纳整体性和一致性原则。 (二)“使”字句和“把”字句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于它们都属于同一语义范畴—致使。 (三)“使”字句和“把”字虽然衍生于同一深层语义结构,但是在语义表达、句法特征、语用意义和语篇分布上呈互补状态; 1)在语义方面,“使”字句揭示静态的致使关系,而“把”字句描写动态的致使过程。 2)在语义表达方面,“使”字句中致使外力大大泛化为标志词“使”字,致果则一定要有词汇形式来表达,致果是语义重点,;而“把”字句中致使动力表示致因,一定要有词汇形式来表达,致因是“把”字句的语义重点,致果可以隐含。 3)在信息结构方面,“使”字句中的致因是已知信息,是句子的话题;而“把”字句的致因是未知信息,是句子的尾焦点。 4)在语篇表达功能方面,说话人选择“使”字句和“把”字句时有主观倾向性,“使”字句倾向于叙事后景,“把”字句倾向于叙事前景。“使”字句和“把”字句连用在按时间或事理顺序排列的语篇中时,“把”字句倾向居于“使”字句之前。 (四)解释“把”字句的谓语大多数是动作动词,且谓语不能是光杆动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