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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我完善,为适应这种经济新常态,使得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社会将面临着巨大的变革和挑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政府职能,积极推动和完善职能、程序、机构、权限、责任界定范围。中央人民政府职能需要进一步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改善制度设定职责以及合理的界定行政执法权。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推动和加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市县政府需要加强执行职责的各项能力。”古人云“郡县治则天下安”,总结社会发展规律,我国政府将这则标语亦作为人民政府治理社会的标尺之一,所以说县域级政府它作为基层的政府层级,同时也是和人民群众接触最多的一级政府,县级政府作为承上启下、链接工农、统筹城乡的关键因素,是完善和落实各项国家政策方针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的发展程度意味着人民政府是否最终能够彻底落实和贯彻党以及国家的政策方针。其县级政府执行职责和职能转变的效果在整个政府职能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而且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改良,传统的旧制度仍然难以根除。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政府经济职能的有效转换,对于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型政府和令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本文首先对经济新常态和政府经济职能的相关定义加以概述。然后,深入了解我国县域政府目前所处的社会环境,以经济新常态的视角来分析当前我国县域政府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并对影响政府经济职能转变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把握实现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主要途径。最后,立足现状,总结经验,为实现我国县级政府经济职能转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加强行政民主建设,政治民主化;改革释放经济活力,经济市场化;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社会法治化,有效的实现县级政府经济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