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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时代,信息的高速传播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个人信息的安全带来了挑战。由于个人信息反映个体特征,与人身联系紧密,在与熟人社会相对应的陌生社会中,由个人信息勾勒的人格经常在交往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不当收集、处理和利用他人个人信息,造成个人信息权利人的自由意志被限制、财产利益被减损甚至产生个人安全隐患的行为应当加以法律上的约束。目前在我国,个人信息权仍不是一项具体的人格权,有关的法律条文也只是散见于各部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中,未形成统一的法律文本,形成了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短板。文章首先运用概念分析法,介绍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内涵,然后从行为特点、表现形式及构成要件出发,对网络侵权的一般理论进行剖析,并结合最新《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制度进行理论研究。从上述观点出发,结合立法现状,找出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制度存在的问题。然后运用比较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通过研究域外先进国家的立法现状,提出对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制度保护的可资借鉴之处。根据上述启示和分析,论文从第五章开始,从完善立法、行业自律和完善救济途径这三个角度出发,总结出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制度建议,并提出构建我国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构想。结合上述观点,可见要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又不妨碍互联网技术的正常发展,对个人信息网络侵权问题的相关研究就至关重要,这也是当前亟需解决的社会难题。在结合当前领域权威专家数年探究而撰写的专家意见稿,并通过查找资料和文献分析后,论文创造性地提出“三位一体”的制度构想,从而弥补我国法律关于个人信息网络侵权法律保护的不足,并建议尽快出台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从而更好地保护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