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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大投资者来说,要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上持有证券、收回投资或进入证券市场购买证券,必须通过具有会员资格的证券商完成。证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其在场内的交易员,为投资者买进或者卖出有价证券,这种行为即是证券经纪行为,为达成这种法律关系而签定的合同即是证券经纪合同。实务中,证券公司由于强行平仓、越权代理、无权代理交易股票、延误申报等行为引发了证券经纪合同纠纷不断涌现。在我国相关立法中,关于证券经纪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界限等都缺乏明确的规定,这不仅引起司法适用混乱,还引起学界的诸多争议。学者们围绕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证券经纪合同的法律关系属性、双方权利义务、经纪人自身行为规范等问题展开了研究。相关经纪人自身行为规范、证券经纪人的业务范围方面的研究较为成熟,但是就证券经纪合同的属性还纷争不断,详析各种观点,解剖证券经纪合同的实务层面,证券经纪合同应属一系列不同法律属性的合同。证券经纪合同的定位清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随之理顺。本文主要内容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证券经纪合同概述”。以明晰证券经纪合同的概念为出发点,对证券经纪行为的各个阶段予以剖析,从而明确证券经纪合同的全貌和概念外延。第二部分:“证券经纪合同的法律属性定位”。剖析证券经纪合同属性相关代理合同说、居间合同说、行纪合同说等观点的优缺点。从证券经纪合同行为的全过程透视其应是一系列不同法律属性的合同。第三部分:“证券经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认定证券经纪合同是一系列合同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通过对各证券经纪合同属性的分析,明确各阶段当事人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第四部分:“证券经纪业务相关第三人及其权利义务”。释明研究相关第三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的地位的必要性,并深入分析不同第三人的权利义务。第五部分:“完善我国证券经纪合同制度的立法建议”。分析我国的证券立法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就我国证券经纪合同制度的改进,提出诸如证券经纪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应如何确定、相关第三人权利义务如何确定等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