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所有制改革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处于核心地位。自1978年以来,我国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巨大进展,已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改革的这一成就,得益于科学的所有制理论的指导。所有制理论的每一次突破,成为所有制改革实践向前推进的动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长期受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我国在所有制形式优劣衡量与取舍标准上,片面追求公有制本身的公有化程度和纯而又纯的所有制结构,将诸多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所有制形式人为地排斥在所有制结构之外,直接造成经济体制僵化,所有制形式过分单一。
1978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开始。30年间,理论界从所有制评判标准、公有制内涵、公有制实现形式、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否兼容等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索,把关于所有制问题的研究逐渐拉回到现实和科学的基础上,实现了一系列的重大突破,主要包括:“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确立、单一公有制格局的突破、公有制内涵的拓展、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丰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够兼容等等。
经过改革,我们对所有制问题的认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有经济坚定了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并取得长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农村经济社会全面繁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所有制改革的成功实践不但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向全世界展现了社会主义的活力与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