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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贫困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发展中国家的社会问题,更是世界各国所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消除贫困作为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要面临的艰巨任务,同时也是我国历来重视的发展目标。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整体上的经济发展水平远不如欧美等发达国家,并且贫困发生率也相对较高。因此,我国一直致力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扶贫模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人口总数与贫困发生率均有所下降。然而,近几年却有部分地区出现了返贫以及贫困人口数增加的现象,进一步说明随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减贫效应已无法与改革开放时期的效果相比较,因此,我们要重新对国内贫困地区的贫困现状进行了解与分析,并且积极探索适合当下过去的扶贫策略。回顾我国以往的扶贫模式可知,我国的扶贫模式一直随着国情的变化而调整,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从“区域扶贫”到“整村扶贫”,直至现阶段的“精确扶贫”,每个阶段的扶贫模式均取得了较好的扶贫效果。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支撑,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并且资金量巨大,因此其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扶贫工作的整体效果造成影响。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中央政府不断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不断加大贫困地区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但是,如何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用及管理财政扶贫资金、推动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等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本文立足于河源市东源县扶贫资金的使用现状与扶贫成效,采用文献研究法与实证研究法对东源县近几年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发展其在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环节、使用环节及监管环节上均存在一些问题:在分配环节,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不足,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不合理,缺乏资金分配的正向激励,并且尚未建立按需分配机制;在使用环节,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单一,部分贫困群体的素质较低,加大了扶贫产业项目的实施难度并且使扶贫项目难以充分发挥效益;在监管环节,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不集中,缺乏有机整合,尚未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并且在管理人员方面无法保证。这对这些问题,本文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其一,适当提升地方配套资金在财政扶贫资金中的比例并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方式进行完善,进一步改善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结构,对人力资源开发进行重点扶持;其二,不断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并且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扶贫资金项目,健全并落实扶贫资金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的实施机制,不断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其三,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并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队伍的建设,围绕贫困户的收益构建一个综合绩效评价机制,精简扶贫资金的管理机构,进一步减少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