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一项古老的制度,人们形象地称之为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安全阀”。由于人们对公共秩序的理解不尽相同,产生了一些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上的理论争议,主要的理论学说有萨维尼的外国法适用限制例外说和孟西尼的外国法适用限制原则说。笔者分析公共秩序保留的内涵,并结合实践得出结论:公共秩序是国际公共秩序的范畴,同时也是私法上的范畴,包含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的道德风俗,不包括纯粹的国家利益、个人利益等等。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一项古老的制度,人们形象地称之为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安全阀”。由于人们对公共秩序的理解不尽相同,产生了一些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上的理论争议,主要的理论学说有萨维尼的外国法适用限制例外说和孟西尼的外国法适用限制原则说。笔者分析公共秩序保留的内涵,并结合实践得出结论:公共秩序是国际公共秩序的范畴,同时也是私法上的范畴,包含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的道德风俗,不包括纯粹的国家利益、个人利益等等。因此,人们不应不合理地扩大它的适用,乃至走向滥用,而应该本着平位的思想,从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角度,更好地适用外国法。笔者还就此提出一些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合理方法,并作了制度设计,如:从程度上对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加以限制,要求从实体上运用明确的措辞来限制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等等。
其他文献
近年来,国际摩擦不断,美国以资本、创新、技术为优势在国际市场中运作,增强其综合国力,并保持世界领先地位。华为公司迅速崛起,却因5G技术被严重抨击打压,国际之间争端不断,我国面对的国际形势并不乐观。有关技术转让、技术限制、对外投资、网络安全、知识产权、数字贸易的讨论和竞争越来越多,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我国一直是国际贸易活动的大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便涉及到国际分工,企业具有国际竞争优势才
海外园区作为中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境外平台已有着近二十年的历史,并且在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中国海外园区创造性地将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移植国外,为东道国的中国企业提供了良好投资环境,而其企业抱团出海的特点则有助于实现产业集聚,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海外园区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日趋重要,因此研究海外园区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具
为减缓全球变暖趋势,实现低碳、绿色发展已成为各国环境政策的重中之重。在过去历届的气候大会上,我国带头许下绿色发展的承诺,在全球绿色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关键的推动作用。我国一直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绿色发展不仅是为了早日兑现面向国际减排的承诺,同时也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从“生态文明建设”到“五大发展理念”,从“十三五规划”到“十四五规划”,“绿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降低碳排放量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诸多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在国家整体的改革进程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在原有的行政审批制度下,审批不规范、办事不透明,社会管理成本居高不下,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备现实性和紧迫性。在借鉴欧美管制改革经验、引入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2001年起正式启动,此后,国务院分十三批次削减、下放和调
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农村地区绝对贫困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然而,相对贫困问题仍有待继续关注。2021年“乡村振兴”成为下一个政策着力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20字总方针,瞄准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与当前强调经济包容性增长的理念相符。包容性增长实质上是希望经济发展的成果可以惠及所有群众,本质上在于实现充分均衡发展,强调在发展中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农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大大提升了金融资源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具体体现在小微企业以及一些偏远地区的弱势群体在金融市场中的议价能力和触及能力在金融包容性发展下得到了极大支持,从而享受到了更加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同时,数字普惠金融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行业壁垒,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金融摩擦与资源错配的问题,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与质量,促进了社会公正平等以及经济增长。 本文通过对金融排斥、资源错
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今天,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率的快速提升及“互联网+”概念的深入推广,越来越多的产业呈现出双边市场的经济结构。而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出现和高速发展,不仅为传统的市场经济注入了新鲜血液,也为我国经济转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伴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建立平台企业的成本门槛不断降低,而竞争主体的大规模扩张也导致了平台间价格竞争趋于白热化。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迎合不同收入层次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的财富日益增加,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婚恋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与此同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处理模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由于财产在婚姻家庭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关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矛盾争议渐渐显露出来。不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分割的问题上一直存在很大分歧。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