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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特色小镇的建设引起了业内人士和相关学者们的关注。特色小镇通过打造一个兼具文化、生态、经济功能的产业平台,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提供了新的助力型式。但我国目前大部分的特色小镇实施效果尚未及预期,不仅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而且由于自身运营能力薄弱,盈利困难,甚至出现了“空城”、“鬼城”的现象。随着特色小镇PPP模式的运用,较好地解决了现有的矛盾。社会资本方的充足资金缓解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其自身较强的管理和运营能力与政府部门的主导和有利政策形成推进合力,共同建设、运营特色小镇。然而,并不是所有采用PPP模式的特色小镇项目都能够实现物有所值、达到预期投资效果。为了寻求特色小镇项目决策的有效途径,本文利用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评价方法,从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角度入手,并结合工程实践案例验证,初步系统探究了特色小镇PPP项目决策基本模型和评价方法,主要研究方法及内容包括:(1)定性评价方面。本文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经比选分析选取四个关键维度的14个定性评价指标,并通过SPSS和AMOS软件,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对问卷调查样本数据进行系统分析,确定了四个维度的影响程度和各指标的权重,明确专家评分方式并构建出定性评价体系。(2)定量评价方面。本文运用了PSC-PPP比较法,通过文献回顾识别特色小镇PPP项目的风险,,在PSC组成确定过程中,根据识别风险对初始PSC值进行了风险调整以及竞争中立,从而确定PSC计算模型进而计算出PSC值,并将PSC值与PPP值进行比较,分析确定项目采用PPP模式是否满足物有所值评价。(3)案例验证。本文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老子山温泉小镇项目真实数据为验证案例,通过本文确立的评价体系分析和计算,项目VFM定性评分82.112分,定性评价合格;定量分析显示采用PPP模式建设,可节省4444.77万元的财政支出。(4)研究发现。通过研究发现,影响特色小镇PPP项目物有所值得以实现的四个因素按其影响程度大小排列为政府部门、项目特征、社会资本以及外部环境。因此,PPP项目物有所值的实现不仅需要依靠社会资本一方,政府部门的深度参与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政府部门要给予社会资本大力支持并与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要因地制宜选择项目特征明确的特色小镇项目,借助优越良好的外部环境助推项目实施。此外,建议项目前期决策阶段对特色小镇PPP项目的VFM评价必须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二者缺一不可,既相互印证,又相互补充。做好特色小镇PPP项目的全面、正确评价和决策可以更好地完成特色小镇的开发与建设,为我国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助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