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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近年来成为政府和学者热议的话题,公共服务的建设关系到公众的衣食住行与其利益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倡导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覆盖城乡的可持续性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我国人口基数大,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庞大。尤其是地方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更是日益凸显。县级政府是地方公共服务的最终承担者和执行者。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我国政府整体的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尤其是在省管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县级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既能检验省管县体制改革产生的效果更是体现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衡量标准。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与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成为本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论文在梳理文献资料和研究背景的基础上界定了公共服务及县级公共服务能力的范畴,明确了县级政府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即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并对山东省省管县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县级公共服务能力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山东省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实践概况,并对改革成效作出总结。其次对山东省县级政府公共服务发展现状进行深度剖析。通过试点县纵向的对比分析以及与未实行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县与实施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县进行横向对比,全面剖析实施省管县地区公共服务的变化和发展。在分析对比的基础上提出山东省县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主要面临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大、跨区域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缺乏公共服务监督机制等难题。最后提出应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县域经济基础、创新公共服务发展及完善公共服务监督配套制度等方面进行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路径优化,为提高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