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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以后,世界各国经济高速发展。随之产生的家庭纠纷问题逐渐显现家事纠纷案件在众多民事纠纷类案件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早期大多数国家将家事审判程序纳入民事诉讼法当中,家事纠纷案件的诉讼以及审理程序按普通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进行。家事纠纷案件自身特点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生了各种演变,人民对案件审理的需求同时发生着明显的转变,使家事纠纷案件的审判与民事诉讼程序出现不相适应的情况,因此世界各国纷纷加入到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的道路中。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家事纠纷案件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导致家事纠纷案件成为我国民事纠纷案件中占比较大的一类案件。在我国,由于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家庭生活模式的转变导致家事纠纷案件的内容及类型随之不断演变。我国家事纠纷案件的审判程序至今仍采用普通的民事案件诉讼程序,新的家事审判理念与普通民事诉讼不相适应的情况出现。家事纠纷案件的影响并不单纯体现在某件家庭矛盾之中,还会衍生出其他不良影响,导致诸如未成年人犯罪等一些列恶性事件的频发,加剧社会负面负担程度。基于上述情形,最高院展开了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经过为期两年的探索和实验,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创设冷静期制度、改进审判方式、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庭。在试点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对于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探索逐步加深,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仍面临着多重困境。我国缺乏专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特殊程序,目前适用家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制度存在不健全的问题,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团队专业化制度建设不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缺乏立法保障。因此我国有必要构建独立的家事审判程序和系统的家事审判调解制度,克服家事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制度规范的缺位,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本文通过六章浅析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内容,以此探究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过程中审判程序以及审判制度的发展道路。第一章为绪论,本章节就本文对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的研究目的、意义以及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进行论述。第二章为我国家事审判改革产生的动因,本章论述的是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成为家事审判制度进行改革的外在动因,人民生活模式的改变同样成为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的外在动因之一,家事审判理念的转变是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的内在动因。第三章为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发展及窘境,阐述了当前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取得的成果以及面临的困境。第四章为国外家事审判制度比较,本章论述了德国、日本、英国三国家事审判制度的发展过程,以及目前三个国家事审判制度的核心内容。通过比较发现各国之间家事审判制度的相同与不同之处,从中得到相应的启示。第五章为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路径,本章论为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过程中审判程序以及审判制度的发展论经提供相应建议。第六章为结论,对全文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