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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立法工作成果明显,基本上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为实现依法行政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大部制改革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领域和执法门类都有所拓展,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责任。因此,如何在降低立法成本的基础上,既加强立法项目实施效果监督,又改进立法问题是摆在交通运输行业亟待解决的课题。国际社会立法评估的经验告诉我们,通过统一规范的评估制度对已施行的立法项目进行评估,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交体法发(2009)33号)印发以来,行业内相继开展了一些有益探索,并收获了许多宝贵经验。然而,交通运输行业研究立法评估还不够深入,立法评估体制建设还不够统一规范,监督保障立法评估实施的措施相对缺乏等原因,导致部分单位和机构对开展立法评估不积极、不重视、不认可。本文在简述交通运输立法评估理论、归纳交通运输立法评估现状、总结评估问题、分析国内和国外立法评估实例基础上,重点探索构建适合交通运输行业的立法评估制度。引言主要是对选取《交通运输行政立法评估研究》这个题目的原因进行简要说明,简述交通运输部对于开展立法评估的认识程度,以及行业内开展立法评估的现状。正文共四部分,具体框架如下:一是介绍交通运输立法评估制度的相关理论。从对交通运输行政立法评估概念的理解,到对一般特征和行业特征的归纳,再到对立法评估意义的分析;二是归纳国内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立法评估工作的情况,并总结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改进交通运输立法评估提供实证参考;三是通过对国内外立法评估实例的介绍和分析,总结他们的成果和不足,为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交通运输行政立法评估提供学习和借鉴的依据;四是尝试构建适合交通运输行业的立法评估体制,体制建设涉及交通运输立法评估的主体、对象、标准、方法、程序等方面,努力通过建立完备、系统、科学的立法评估体制,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立法评估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在立法评估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