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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的主要问题包括原则、范围、标准等问题,它们在征地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只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我国法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以具体地块的平均亩产值倍数来计算补偿费用,没有体现土地的潜在收益和利用价值,没有考虑土地对农民承担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更没有考虑农产品价值扭曲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对补偿的影响。确定一个合理的征地补偿制度对于推动征地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和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土地补偿的原则、范围、标准等问题加以探讨,首先对与土地征收补偿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然后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介绍了国外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针对当前土地征收中补偿标准较低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指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分析现行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产生的根源。最后,结合土地征收补偿理论、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土地市场价格理论,参考国外的征地补偿办法,提出了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主要建议:(一)确立以适当补偿为基础的土地征收补偿原则;(二)扩大补偿范围,细化补偿项目;(三)设立科学的土地征收补偿计价标准;(四)尽快制定行政补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