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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2018年初,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接连发布券商质押式回购监管新政,从融入方、融出方、定价原则、质押集中度管理、后续跟踪等方面对股权质押进行了进一步规定。近年来,股权质押成为我国A股市场上越来越普遍的融资方式。股权质押主要有以下优点:股票不仅所有权属性清晰、而且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证监会未对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时发布质押情况公告中批露资金用途作强制要求,也就是说质押融得的资金用途不受限制;原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表决权以及决策权并不受质押行为的影响等等。与此同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在资本市场上带来的潜在风险也日益凸显出来。在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现有相关研究中,大多数学者认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会加大被审计单位公司层面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给审计师的审计决策产生影响。关于股东股权质押与盈余管理,盈余管理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也有文献涉及。现有研究对审计决策的定义通常分为审计收费和审计意见类型两方面,由于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很可能体现在异常审计收费中,因此本文将主要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审计收费展开研究。本文的研究问题是: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否会影响审计收费以及传导路径是什么?研究思路与主要创新:本文选取2013年—2017年的所有地方A股上市公司为原始样本,根据已提出的假设,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依据融资优序理论、委托代理、信息不对称理论、盈余管理相关理论等进行分析,对假设一一构建回归分析模型,实证研究:(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2)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3)盈余管理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4)验证盈余管理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审计收费影响中的中介传导作用。再次,对回归模型使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以增强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结果对当前上市公司、审计师以及中小投资者面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时的风险关注提出对策和建议。本文主要创新点在于:构建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通过影响盈余管理进而影响审计收费的传导机理,详细阐述了其中的逻辑关系。本文有以下研究发现:(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会导致审计收费提高;(2)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操纵性应计盈余管理负相关,与真实性盈余管理正相关。(3)上市公司的操纵性应计盈余管理水平和真实性盈余管理水平都与审计收费正相关;(4)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审计收费之间起到中介传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