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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工智能技术助推中国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全国各地各级法院为了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信力,都在积极探索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引领的智慧法院建设。在聚焦人工智能给法院信息化建设带来强劲动力的同时更应当客观、理性地看待智慧法院建设中的人工智能。由于互联网和司法都有其自身固有的逻辑和规律,因此,人工智能在介入司法实践时不是万能的,人工智能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主导者,它在智慧法院建设中也只能充当辅助裁判工具角色。明确这一点,对我国智慧法院建设尤为重要。智慧法院建设的根本宗旨是在遵循公平公正、实现诉讼权利平等的基础上,将数据整合共享、实现数据的安全可信,为司法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但是,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不断深入,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弊端也逐渐显现,例如,司法大数据库文书质量不高、智慧法院平台技术标准不统一、智慧法院建设法律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是智慧法院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快智慧法院建设需要从完善司法大数据、加强智慧法院平台建设、健全智慧法院法律机制建设等方面着手实施,进而推进智慧法院有序进行,实现有效率的正义。本文正文内容分为四个章节,文章的研究目的是为助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程,更好的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高效。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状况,发现智慧法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解决之道,来推动智慧法院的深度建设。本文第一章节先介绍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及意义,随后对国内外研究状况作了详述。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入手,指明了智慧法院建设是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大势所趋。为了更加深入了解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人工智能的应用状况,发现人工智能在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本文对国内外早期学者在人工智能法律层面的研究状况进行探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智慧法院建设的研究提供借鉴的途径和资料。本文第二章节智慧法院建设概述。该部分内容从智慧法院概念及其本质即人工智能的司法应用作为切入点来进行阐述,对智慧法院建设中人工智能自身的定位进行理性分析。通过详述国内外司法实践中人工智能应用的现状以及在司法实务中的运用情况,充分全面了解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状况。本文第三章节是我国智慧法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展开智慧法院建设在人工智能在数据库方面、智慧法院平台建设方面以及智慧法院建设法律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详细阐述我国智慧法院建设中人工智能应用存在的缺陷。进而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探索在司法裁判领域人工智能更好的应用的路径,找到解决问题的应用之策。本文第四章节是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的完善。通过构建完整的智慧法院信息库,不断优化法律案例大数据库数据,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通过推进省级统一管理标准和统一技术应用标准来完善智慧法院人工智能平台的建设。同时加强人工智能法律制度研究和健全法律监管体制来完善人工智能法律体系的举措来完善智慧法院建设中的不足,使得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更好、更强的发挥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