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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革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综合性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由耕地向林地的拓展与延伸,对提高林业的经营效率、提高林农的收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2003年,作为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的福建省在历次林权改革的基础上,开展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不适应市场经济下林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创新,有效调动了林农进行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对林业生产经营产生很大影响,为科学分析此次集体林权改革所产生的绩效,客观评价集体林权改革对林业生产经营的促进作用,提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建议。本研究以福建省集体林权改革绩效为主要研究对象,基于对集体林权改革的绩效研究的回顾,通过设计集体林权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永安市集体林权改革为例,通过对林权改革绩效数据的收集和实地调研,采用层次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福建省集体林权改革的绩效进行评价研究。本研究对集体林权改革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设计时,采用专家咨询法、理论分析法和频度分析法相结合,从经济绩效、生态绩效和社会绩效三方面入手,构建了林业生产投入、林业生产产出、林权改革政策效果、生态稳定性、森林经营水平、森林生产力、社会进步、社会公益性、社会稳定9个方面的准则层,共42个指标;在对评价方法的选择上,对现有的绩效评价方法进行分析和比较,选择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用层次分析法确定集体林权改革指标的权重,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永安市的集体林权改革为案例,以2009年的林改数据结合实地调研的问卷数据,综合计算永安市集体林权改革的绩效评价。通过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出永安市集体林权改革绩效评价的结果为“较好”,其中经济绩效“较好”、生态绩效“一般”、社会绩效“较好”,在准则层方面,林业生产投入“较好”、林业生产产出“较好”、林权改革政策效果“较好”、森林稳定性“很好”、森林经营水平“一般”、森林生产力“一般”、社会进步“较好”、社会公益性“较好”、社会稳定“一般”。并在次基础上提出了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政策建议:第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新的林业管理体制;第二,健全林地流转,规范森林资源要素流转体系;第三,推进投融资改革,突破林业发展的瓶颈;第四,推广林业科技,提高林业经营效益;第五,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创新森林资源保护体系;第六,完善社会服务,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