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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营城市”和“经营土地”日益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主流理念,土地经营和政府行为的互动影响也进一步显现。从以往情况来看,政府经营土地的做法有其积极意义,也有局限性和缺陷,如城市规划体系不完善、总量控制不够科学、土地出让“双轨制”滋生“寻租”现象、对城市存量土地控制权弱化等,因此有必要改善和规范政府经营城市土地的行为。
现在,我国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这个重要历史机遇期,进一步探讨城市土地经营中的政府行为以及政府管理机制,不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有着长远的历史意义。无论是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以及进一步改变政府形象的有效举措来看,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市土地经营管理机制,都正逢其时,势在必然。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参考借鉴国外部分城市政府经营土地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大连等地方的土地经营模式,我国完善和创新城市土地经营管理机制的目标、任务是:建立起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以及政府对城市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具体要构建完善城市土地储备供应机制、经营计划机制、规划管理机制、价格机制、招标拍卖出让机制、市场管理机制等九个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