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基因技术的日益进步,个人、族群的基因隐私不断地被侵犯,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手段保护基因隐私已成为学界共识。但是采用何种方式、何种手段来保护基因隐私最为有效呢?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本文第一章首先从明晰概念入手,对“基因信息”的外延做了探究,并以“隐私”的界定标准为尺度,对各类基因信息逐一予以鉴定,从而明确“基因隐私”的概念及其特征。权利形式作为一种较为常见的保护法益的手段,它是否适于用来保护基因隐私,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第二章基因隐私保护的权利基础,从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发生的一系列人类基因资源被窃事件出发,并结合目前通行的几种主要的权利本质理论学说,对“是否应引入权利形态来保护基因隐私?”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得出了肯定的结论。引入权利形式保护基因隐私,其权利类别是否适于用来保护基因隐私,这对权力效能的发挥具有很大的影响。第三章基因隐私权的法律界定,首先指出了基因隐私权在本质上是一种人格权,接着沿袭“从隐私权到基因隐私权”的路径对基因隐私权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传统隐私权对于保护基因隐私的局限性,而这种局限性可以通过隐私权在基因时代发展的产物——基因隐私权来弥补。在此基础上,笔者又对基因隐私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及内容进行了分析。第四章基因隐私权的民法保护,通过对美国、欧洲的立法进行分析和比较,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指出了我国基因隐私保护的立法模式及目的功能。第五章完善我国基因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建议,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从我国基因信息保护现状出发,提出当代民法应确立基因隐私权,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突破人格权专属性太强,难以与主体分离的传统理论,由法律直接授权权利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其基因隐私的权利,即制定基因隐私利用权有偿转让格式合同,以确保该权利的实现。该创新见解虽然不是理论上的最优选择,但可能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同时笔者对基因隐私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例外情况等作了粗浅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