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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分工的潮流使建筑行业专业不断细分,也催生了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简称DBB)的工程交易模式。随着建筑工程产品规模、复杂程度日益增加和工程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对现代工程提出更多、更高的目标要求,传统的DBB工程交易模式已经无法有效满足现代建筑工程交易的实际需要,并暴露出费用超支严重、浪费严重、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从业人员积极探索更加高效的工程交易模式,逐步产生了DB模式、CM模式、IPD模式等一系列新的工程交易模式。工程交易模式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为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合作创新,探索更高效的工程交易模式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IPD模式是一种高度重视参与方之间合作的工程交易模式。它能够有效地减少施工冲突和浪费,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项目整体的成功,也被认为是最大化发挥BIM技术作用的工程交易模式。一种工程交易模式被广泛采用的前提是要保障工程项目参与方有利可图。因此,为保证IPD模式的顺利推广,必须解决其利益分配问题。该论文首先阐述了IPD模式产生的原因和背景,阐述了IPD模式的概念和原则,分析了IPD模式发展的原因及过程,然后提出了促进其一步推广和发展需要讨论解决其利益分配问题。在IPD模式的基础上,该论文重点选用了IPD模式的一种工程项目团队组织形式—SPE模式(Single Purpose Entity,单一目的实体,简称SPE)进行研究,详细分析了SPE模式的特点、合同体系、运行方式及利益分配方式。针对现阶段SPE模式的利益分配方式的不足之处,该论文做出进一步探索。首先,探讨参与SPE模式利益分配的主体,然后,分析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利益分配的因素。通过借鉴动态联盟的利益分配方法,结合SPE模式自身的特点,该论文提出了一种兼顾工程项目参与方的成本水平、风险以及过程贡献的利益分配思路,并对该思路的合理性普遍性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