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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希的解释学思想是对于伽达默尔解释学的重要补充,它对于当代中国的解释学研究有重要意义。本论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
通过对于赫希解释学著作的文本细读来对其解释学理论进行全面的审理和阐释。笔者试图从赫希的作者观、其解释学的核心(关于意义和意味相区分的理论)、文本观、理解与解释观、批评观以及有效性验定原则等方面对赫希解释学的整体逻辑和理论特征做全面的探讨。
赫希解释学的历史语境是为学界所长期忽视的,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阐发,首先理清赫希与传统解释学的一系列关联。如他与新批评以及浪漫主义解释学施莱尔马赫、狄尔泰等人之间的精神联系。其次通过分析为赫希所一直反对的历史主义和心理学潮流,来更好的理解赫希的解释学语境。最后重点突出赫希与伽达默尔派解释学之间的分歧,笔者试图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对这一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赫希解释学中一系列潜在的问题一直是为学界所忽视的,首先是理解的主体性问题。黑格尔、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巴赫金和列奥.施特劳斯等人都曾论述过这一问题。这里的“主体”不应该是单纯的作者或者读者,而是一个趋近于主体间性的交流的主体。笔者认为,如果赫希关于意义和意味相区分的理论来源是胡塞尔的话,那么他就应该像后期胡塞尔一样走向“主体间性”。其次是理解中的历史时间问题,启蒙主义者将理性与传统对立了起来,认为追求理性就必须抛弃传统,自浪漫主义以来理解和解释中的历史问题就一直困扰着解释学家,解释学家们试图恢复历史的合法性。黑格尔、狄尔泰、约克伯爵、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他们都站在自己的时代和立场上对这一问题有独特的见解。总体看来,历史和主体在解释学中呈不断的融合趋势,赫希的解释学也无法避免这些问题。当然,赫希的解释学也涉及理解和体验以及解释学的语言问题。除了上述诸问题之外,任何解释学理论都无法避免“解释学循环”和“前理解”的问题,赫希虽然从某种程度上弥合了阐释学循环的怪圈,但是并没有彻底摆脱这一循环,即他关于作者原意的把握或多或少地建立在读者的主观性之上。赫希的理论还有很多缺陷,需要我们认真地审理。
文章最后阐明赫希理论的当代意义。赫希的解释学观点其实与中国古典文论中的许多观点很相似,尤其是与“以意逆志”和“知人论世”说,中国古典解释学理论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在语言解释、历史解释和心理解释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果。当代解释学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解释主体的危机,在意义匮乏诗意飘散的时代,诗人何为?当代中国对于解释学的研究有助于延续近现代以来对于主体性问题的讨论,并与人的觉醒的启蒙话题相扣合,进而唤醒审美对于理性的纠偏作用。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尊重读者个体的解释,这很容易使得意义变成言人人殊的相对主义的产物。赫希的理论主张回归作者的原意,这对于当下这个遗忘作者的“众声喧哗”的时代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也为解释主体的过份扩张设定了一个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