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汉语中的“给”字结构一直都是国内外语言学界非常热门的研究话题,不同的研究学派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来发掘这几类“给”字结构的本质。在这几种“给”字结构中,又尤以“V+给”结构中“给”字句法地位的研究引起较大争议,综合多个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不难发现,学术界关于“V+给”结构中“给”字地位的认识主要有动词说,介词说合助词说三类,其中,助词“给”便是本文立题的来源,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撑和论证了本文的论点。本文的重点主要是探讨“V+给”结构中“给”字的句法地位,以及“V+给”结构与相关的“V+NP1+NP2”结构和与格结构之间的关系,理论假设为生成语法轻动词理论,认为可以把“V+给”结构中“给”字当作轻动词来分析,“给”类似于一个词缀性质的东西,驱使主动词V由下层提升并附着其后,共同构成句子的谓词,“给”在这里的主要作用就是辅助前面的动词,使得共同构成的谓词在句法上能够具有三元谓词(three place predicate)的特点,如果动词本身就是三元谓词的话,那么“给”在语音上的实现形式就是选择性的,可以实现,也可以不实现,如果动词是二元谓词(two place predicate),那么“给”在语音上的实现就是必须的。概括来说,我们假设,在句法上,“给”的这个轻动词的位置是必须的,三元谓词会由于本身的句法语义特点,对“给”字的辅助功能要求弱一些,而二元谓词则对“给”字的辅助功能要求要强一些,因此到了语音层面,就有了“给”这一词缀实现形式的选择性出现。论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综述了以往相关文献中关于“V+给”结构中“给”字句法地位的研究,同时回顾了轻动词理论的由来和发展,接下来的第二部分便是本文的重点论证部分,详细说明了将“V+给”结构中的“给”字解释为轻动词这一做法的优势和意义。第三部分针对“V+给”结构、“V+NP1+NP2”双宾结构以及“V+NP2+给+NP1”与格结构对了对比和联系。最后一部分是对文章的一个小结,指出本文中尚未解释的一些问题,表明文章的立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