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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蒂·弗里丹(1921——2006)是美国女权运动的先锋人物,也是自由女权主义的领导者之一。她吸取了美国第一阶段女权运动的思想精华并对其不当之处做出反思,以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美国女性真实的生活状态作为依据,结合自由主义的理论观点提出女性和男性具备同等的理性和能力,应当拥有与男性一样的权益与自由,法律应该做出修改保护女性的平等权利、废除歧视性条款使男女可以做到真正的平等。贝蒂·弗里丹继承了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和约翰·斯图尔特·穆勒的自由主义女权主义思想,重视女性公平教育、鼓励女性走入社会公共领域,拥有独立的经济和人格。弗里丹分析了造成当前美国女性困扰的原因,结合实际的生活案例在20世纪60年代写成了《女性的奥秘》,其中提到了关于女性无名的问题,由此倡导女性应该发展其能力,回到社会的公共领域。但女性回到社会公共领域后发现不仅没有得到成就自我的快乐反而是一人分饰两角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她们往往既要承担家庭的重担又要像男性一样在男性制定的框架下竞争,这使得女性压力倍增,一部分女性走上了模仿男性并且拒绝婚姻和生育的极端道路,有些则是为了孩子和自己的丈夫彻底放弃职场回归家庭。面对第一阶段女权运动的日渐衰落的景象弗里丹对此做出反思,从阿尔法模式转变为贝塔模式:一种更为柔和多变的模式。并且弗里丹认识到男女之间可以不再是一种对立的状态,女权运动争取女性解放的同时男性也可以减轻经济和生活压力,他们可以相互配合成为彼此的忠实盟友,一起分担照顾家庭的责任,在社会工作中获得更高的效率。本文的主要内容基于贝蒂·弗里丹的《女性的奥秘》和《第二阶段》两本著作。虽然目前对于弗里丹的自由女权主义思想研究的介绍和翻译国内已经有许多,但是基于《女性的奥秘》和《第二阶段》两本著作的研究并用马克思理论对弗里丹的自由女权主义思想进行分析的还较少,本文将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弗里丹自由女权主义思想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做出分析。文章侧重于分析三大问题:首先是弗里丹自由女权主义思想的理论起源和社会背景,其中包括社会历史背景和主要的理论来源。其次是早期思想和晚期思想的主要内容、特点、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及产生变化的原因。最后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弗里丹自由女权主义思想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并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探讨当时的美国社会与现在的中国社会的相似之处。把其思想的精华之处用于研究当前我国的男女平等问题,将理论用于分析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