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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网络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金钱”,信息交易已经成为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个人信息则是信息产业的发展基础。我国政府及其他信息处理机构掌握了大量个人信息,这是个人信息泄露、扭曲和误用的隐患,是个人隐私权保护的盲点。目前,学术界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尚在初始阶段,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还不强,且无专门立法对信息本人的利益和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予以规范,导致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事件经常发生,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明显短板。为了有效保护个人利益、有效利用信息资源、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健康发展、保障我国企业顺利从事国际投资和贸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必须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本文在择要考察国外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基础上,将个人信息保护置于我国的法治进程中做动态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对策。本文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简要阐述选题背景、选题意义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对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的梳理,通过相关概念的辨析,对个人信息的内涵与外延做出界定,总结出个人信息的特征,并具体分析个人信息的各种分类,以获得对个人信息的全面理解。第三部分探讨个人信息保护与法治建设进程的关系,法治理论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理论支撑,个人信息保护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第四部分概括分析国内个人信息保护现状,通过一些数据资料和案例,论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进展、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是比较分析,在立法宗旨、立法模式、立法基本原则、行业自律等方面比较分析了德国、美国、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经验和启示。第六部分结合推进我国法治进程的客观要求,对如何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提出若干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