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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分析理论认为:利益认知驱动主体作出行动,资源条件约束了主体行动的资本,以制度为主要手段的激励引导主体行动方向。本文对石狮市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过程中,政策执行参与者的行为进行全面考察和深入研究,以利益分析理论为分析视角,以“比较利益人”为前提假设,遵循“利益认知、资源条件、制度激励”的分析链条,考察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中三类参与者(政府组织、企业、公众)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行为和行为逻辑,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政策执行参与者基于利益的权衡,会对复杂的示范点创建政策内容进行选择性的执行,选择性执行的行为有时有利于集中力量创建特色的优势项目,有时却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对地方政府而言,执行示范点创建政策是一种试验性执行。在这个政策执行中,政府是最积极的参与者,决定了政策的执行结果。因为政府能最直接感知到收益,并拥有最多的资源影响其他参与者,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设立激励性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健全追求利益规则规范来引导企业和市民改变他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方式;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引导他们产生价值性的利益认知,从而改变其利益权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