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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主要以煤炭为主,煤炭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保证和动力源泉。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煤炭的开采和消耗,但是煤炭资源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却占很小的比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发展之迅速、成果之丰硕令世界震惊。经济的发展是依靠煤炭资源的大肆开采和消耗换来的,同时经济的发展也助长了煤炭资源的开采和使用。然而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单纯依靠能源经济的带动已然行不通,我国开始考虑经济结构转型,考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的手段之一。资源税的征收一方面可以体现资源是国家所有,只能有偿开采,一方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煤炭资源税原来是从量计征,随着煤炭开采或销售数量的增多,近年来呈上涨趋势。但是占税收收入的比例很小,发挥的作用也有限。同时,从量计征的资源税没有将资源的价格与税收建立起联系,助长了煤炭企业采富弃贫、滥采滥挖等行为,不利于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随着国家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启动,资源税的改革也是其中的一部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有利于资源级差收入的调节,有利于厘清煤炭企业的税费关系,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更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本文通过梳理资源税从无到有的改革历程,简述国内外关于资源税的研究理论和观点,在此次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背景下,以锡盟煤炭生产企业为案例,对改革前的征收状况和改革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剖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围绕清费立税、计税依据、用途划分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煤炭资源税刚刚步入从价计征的大背景下,以企业最新的资源税申报入库数据为依托,研究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煤企资源税的变动以及影响,从而为我国煤炭资源税改革提出建议,为下一步资源税的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