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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西周以来,伴随着我国宗族传统的变迁,乡村治理模式也呈现了复杂变化,但直至建国以前,城乡社会的“二元”治理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着指导地位,传统乡村关系无论从观念还是制度上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并很快确立了“命令动员型”的乡村关系模式。其后,由于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价值观念的激烈碰撞及民主理念的不断伸张,这种“命令动员型”乡村关系模式逐渐向“民主有序型”和“协同合作型”转变,反映了威权型治理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不仅如此,乡村关系模式的演变也进一步表明,作为倡导“国家权威”的马克思主义文化与传统乡村“无为”的治理理念正在逐渐融合,并寄望形成完整、统一的当代中国的“文化标志”,而这不仅有利于培育和维护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也关系到马克思主义文化能否获得更加广泛的社会认同。 历史一再表明,民间亚文化的存在是根深蒂固的,包括马克思主义文化在内的国家主流文化很难完全湮没之。因此,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冲突,不能单纯依靠强制手段,而应敢于正视马克思主义文化在中国的“水土不服”,使之不断适应中国文化传统和社会转型。这就要求坚持“包容性”的文化增长,即承认多元文化及多元利益主体的合法性,倡导各主体之间的平等、对话与合作。 本文除导论外,全文共分为五章,先是追溯了传统宗族文化视阈下的乡村关系,而后分别概括了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乡村关系模式:“命令服从”、“乡政村治”与“协商治理”。最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文化的反思,展望了中国未来的乡村关系模式。 第一章介绍了中国古代宗族的变迁,即由贵族型宗族转向平民型宗族,并分析了这种宗族的变迁对“二元”乡村格局产生的影响。此外,还进一步分析了,随着清末民初国家对乡村社会的不断介入,宗族权威开始弱化,乡村治理模式开始真正发生转型。 第二章介绍了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乡村关系模式。这一时期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即由传统的乡村“分治”向“一体化”转型,乡村关系模式也从民国时期“乡绅主导”向“命令服从”转变,从而确立了国家力量在乡村社会的绝对存在。 第三章介绍了改革开放后时期乡村关系模式的民主化转型。由于村级民主的推行,国家力量开始从乡村社会收缩,具体表现为村级组织拥有更多自主权,乡村关系模式由“命令服从”转向“乡政村治”。 第四章介绍了后税费时代的乡村关系模式。随着利益和观念的多样化,中国开始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并强调平等的协商理念。政府治理理念的变革则进一步推动了乡村关系模式的变迁,“协商治理”模式获得更加广泛的共识。 第五章则进一步从冲突论视角分析了中国传统宗族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文化的内在冲突和协调,并在文化反思的基础上,指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权威”观与宗族传统并不必然相悖,而构建“包容性”的治理模式正是未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