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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缴纳较少保证金以获取较多资金或者证券的交易活动,又被称作信用交易、保证金交易。现金及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都可按照规定比例折算为融资融券保证金。融资融券利用保证金制度为投资者提供金融杠杆放大工具,从而增加投资者对资金或证券的需求,增强证券市场流动性。但需要注意的是,融资融券交易在放大收益能力的同时,也放大了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监管者的首要任务便是控制与预防融资融券引发的投资者违约及市场风险。 一般而言,证券市场监管者引入信用交易保证金制度,希望达到三个目标:第一,避免投资者通过过度授信购买股票;第二,避免投资者过度负债引发的负面影响;第三,避免因无保证金或低保证金要求导致股价剧烈波动(Sang and Yoo,1991)。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制订保证金制度,同样是基于以下三点考量(Moore,1966):第一,重新配置信用以提高利用效率;第二,防止投资者过度负债;第三,减少股票价格波动。 设立保证金制度本质上是希望通过保证金比例设定,控制信用交易的杠杆放大效应,以达到减少股价波动,稳定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的目的。但相关研究并未达成共识,调整保证金比例对市场和个股的影响及其有效性都存在诸多争议。 目前国内融资融券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融资融券交易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对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变动影响的研究较为少见。并且现有的针对国内保证金比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设定问题,相关学者提出了多种动态保证金比例设定方法,而少有探究保证金比例变动对股票市场及个股的影响。本文希望在这方面做出探索。 由于融资买空的实质就是以证券作为抵押担保的融资形式,其对市场的重要影响体现在以杠杆方式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供给,与其他方式获得流动性供给并无本质区别。但是融券卖空的引入,提供了双向交易的可能,与原本的“单边市场”有本质上的区别,对市场的影响也更为复杂,所以本文除介绍融资融券概念、发展历程外,主要围绕融券卖空及融券初始保证金比例变动的影响开展相关研究。 本文从相关概念切入融资融券及其保证金比例制度,阐述有关概念及境内外发展历程,介绍相关历史及发展现状。而后,从理论上分析融券交易及融券保证金比例对市场流动性与波动性影响机理。通过理论分析发现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对个股及市场流动性与波动性的影响,本质上是对融券交易杠杆放大效应的调节,通过调整股票市场供给端,影响市场的流动性水平。但分析显示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对市场波动性存在两种反向作用机制,即“投机性效果”与“流动性效果”,导致从理论上并不能得出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对国内股票市场波动性的影响结果。 于是,进一步采用实证方法,分析国内证券公司要求初始融券保证金比例变动对标的股票的波动性与流动性影响。本文借鉴了戴秦和谢斐(2016)提出的基于沪深股市的日内高频交易数据的沪深股市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与股票波动率的面板回归模型,并引入杨默和黄峰(2012)提出的非流动性指标 ILLIQ,回归分析保证金比例变动对融资融券标的股价的影响;同时以此模型为基础,创新衍生出流动性分析模型,探究融券保证金比例变动对标的股票流动性的影响。 本文基于2014年9月22日第四批次调入融资融券标的218只股票数据。对样本组股票在2016年全年交易日内,券商要求的标的股票初始融券保证金比例与其股价波动率、流动性指标分别进行混合效应模型、固定效应模型以及随机效应模型回归分析,并就代理变量和模型设定两方面做了相应的稳健性检验。 实证研究和稳健性结果表明,融券保证金比例对股票的波动性显著正向影响,对流动性显著负向影响,这一结果具有一致性和稳健性。 调整融券初始保证金比例对股价波动性有正向影响。初始融券保证金比例越高,股价的波动率也就越高;初始融券保证金比例越低,股价的波动率也就越低。这一结果具有一致性和稳健性。可见,若适当降低融券初始保证金比例要求,可以促进标的股票波动率降低,利于稳定市场。另一方面,调整融券初始保证金比例对标的股票流动性有负向影响。初始融券保证金比例越高,股票流动性就越低;初始融券保证金比例越低,股票流动性也就越高。从融券能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角度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结果。因此,适当降低融券初始保证金比例要求,能够提高标的股票流动性,从而提升市场效率。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信用交易保证金比例存在杠杆放大效应,设定过低的保证金比例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投资者违约风险,引发证券市场剧烈波动,甚至崩溃。因此,我国证券市场融券保证金相关规则制定,应考虑采取适中的保证金比例要求,在提升市场效率的同时,注意与市场风险的平衡。在合理范围内,适当降低或维持较低融券保证金比例能够抑制标的股票价格波动,提高标的股票流动性水平,助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