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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发生变化,产生的治理问题也日趋复杂,而且由于道德调控手段的缺位还引发社会治理失灵问题。化解治理失灵需要道德调控手段的引入,德清在社会治理中使用道德调控手段来化解失灵困境,并取得相应的治理成效。因此,本文以德清民间设奖为例,阐释社会治理中道德调控的具体运作,分析道德调控的有效性。在运行逻辑上,德清社会治理由传统单一政府管理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变,并形成公民个体、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多元主体互动的治理机制。在基本形态上,由传统政治动员影响下的单向主导向民间自发参与影响下的多元互动转变,并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氛围。这一转变与社会组织主导的民间设奖实践有关,从第一个民间奖项的设立到如今58个民间奖项,民间设奖协会主动构建着道德调控机制,有力塑造着政府与社会的协作关系。其中,在政府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公民个体的道德内化得以增强,政府“善治”职能得以转变,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氛围得以形成,从而化解治理失灵问题。研究发现,由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政府部门主动扶持、社会组织规范运转的民间设奖实践具有明显的道德协商特征,其运作依赖于各道德主体的自我调控,在实践中形成了动态的道德调控机制,为化解社会治理失灵提供道德保障。同时,研究表明,社会治理中的道德调控如果要取得良好效果,需要明确社会组织与政府在治理格局中的位置以及遵循社会公民内在道德的形成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