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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财产保全在经济、民事案件中被大量采用,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审判实践证明,正确适用财产保全制度,对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信誉,以及保护平等民事主体交易安全等,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财产保全,申请人可以防止被申请人隐匿、转移财产,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的执行。但是另一方面,由于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害的案件也大量出现。如何通过法律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进行认定,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又防止申请人权利的滥用,保护公民、法人不因财产保全不当而受到损失,是在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课题。因此,笔者以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认定与救济程序为切入点,试图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自己的一些浅见。本论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民事保全制度的基础理论,第二部分是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的认定,分别从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和损失的认定的具体化两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是错误申请财产保全认定后的救济程序,首先介绍了我国有关财产保全救济程序立法的内容;其次,从程序保障的角度通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比较,来考察我国财产保全救济程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财产保全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