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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催生了上市公司日益严重的代理问题。作为代理问题的典型表现之一,在职消费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高管在职消费远超过合理的范畴,导致企业代理成本的持续攀升,对企业价值和资源配置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了使在职消费发挥正面激励效应,必须从企业内部出发寻找在职消费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那么,作为上市公司在职消费行为的主体——上市公司高管,企业的激励机制、管理者的个人特征是否会对其心理状况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其行为呢?理论上讲,债务融资能够激励和约束高管行为,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代理冲突,降低代理成本,那么当企业债务融资水平发生变化时,高管激励、高管特征与在职消费的关系是否会发生变化?怎样变化?这是本文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 本文选取2012-2016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基于激励理论、高层梯队理论等重要理论,从高管股权激励、高管薪酬激励、高管年龄、高管性别、高管学历方面,实证分析了高管激励、高管特征对在职消费的影响,并从债务治理的视角出发,检验债务融资对高管激励、高管特征与在职消费的关系是否存在调节作用。主要研究结论表明:高管薪酬激励、高管年龄、高管学历与在职消费显著正相关,高管股权激励与在职消费显著负相关,而高管性别对在职消费没有显著影响;通过调节效应检验得出:债务融资作为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能够调节高管薪酬激励、高管股权激励、高管学历与在职消费的关系。进一步区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后发现,高管激励、高管特征对在职消费的影响以及债务融资的调节作用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笔者建议应从享受在职消费的人的心理影响因素出发寻找在职消费产生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地,我们发现,当企业债务融资水平发生变化时,高管激励、高管特征对在职消费的影响也发生了变化,说明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合理安排企业的债务融资结构,并结合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设计,来有效控制企业的在职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