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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阶段是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和优良个性的重要时期,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把学生的“综合素质”目标概括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又被具体化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这是对我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维度的原则性规定。本文将根据这六个维度着力构建和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本文以上海市J小学为个案研究,建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并且付诸实施,以诊断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有效解决。经过评价研究和实践,得出如下研究成果:第一,运用发展性目标评价模式及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方法制定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第二,运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对该校所有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选出礼仪星、智慧星、活力星、才能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可靠性。第三,根据数据分析结果,一、三、四、五年级学生分别有三、七、十、九条指标的平均得分高于全校,表明随着学生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学生的综合素质会逐步提高;在“爱国爱校”、“卫生习惯”、“仪表得体”等方面全校平均得分较高,说明学生在这些方面做得较好;随着年级的升高,“实践能力”、“健康达标”、“卫生习惯”等指标的平均得分呈上升趋势,说明学校循序渐进地推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第四,从平均得分比较分析上看,二年级每条指标的平均得分最低,且低于全校平均得分,因此要加强对二年级学生的教育工作;四年级总得分的平均分数最高,因此,更应加强处于择校阶段的五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第五,从进步率上看,一级指标进步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才能星、礼仪星、活力星、智慧星;“兴趣特长”、“实践能力”、“社团活动”三条指标,即才能星进步率较大,表明学校逐步地推进对学生这方面的培养。智慧星的进步率为负数,这与其所包含的二级指标“课堂表现”、“完成作业”的进步率是一致的,说明随着年级的升高,这方面的要求反而有所降低,提醒学校加以反思。最后,开展再评价活动,印证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是科学有效的,此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无论从局部还是整体,都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