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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牛津现代高级英汉词典》的解释,绩效为“执行、履行、表现、成绩”,可见既包括过程又涵盖结果,是不同层面的有效输出。绩效指标自然要从绩效中来,可谓“绩”中生“指”,如何使指标真正反映“执行、履行、表现、成绩”也就成为沟通双方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特别是如何做到可实现、可控制、可衡量,既可让被考评者得以充分展示,又可让考评者易于掌握和评价。在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引导公务员行为、提高公务员积极性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然而,还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不合理的考核指标的构建就是突出的问题之一。整体来看,现行的考核指标中存在着过于抽象、主观性过强、缺乏针对性等问题。以石河子国税局为例,本文通过对考核体系的分析以及对调查问卷的整理,研究发现:(1)从指标体系看,服务品质的分值远远低于机构运行分值,该结论表明,石河子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可能没有促进服务型税务机构的建立;(2)从调查问卷的分析结果看,石河子国税局绩效考核体系得到了严格的执行,但是这种执行力度来源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并未从本质上激发公务员努力工作提高绩效;(3)从公务员的反馈情况看,大部分员工认为提高工作效率是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绩效考核对奖金和晋升的影响较小。此外,有一半以上的员工认为,绩效考核体系并不能够十分公平的对员工情况进行评价。经过分析我们认为,石河子国税局指标体系的建设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1)提高服务品质的量化比例;(2)增强考核制度对晋升机制或是奖金机制的影响力度,提高绩效考核的公允性。因此,本文的研究为石河子国家税务局优化绩效考核指标提供了一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