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调查研究——以淮安市为范围

来源 :南京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ukai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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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点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要求要解决联系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设置在乡镇的派驻基层检察室正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服务基层群众,参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派驻基层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维护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线平台,具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融入基层、服务群众、贴近一线的特点。但是作者本人在从事检察工作的实践中也发现,目前我国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在全国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规范统一成熟的运行模式和经验,并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定位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需要理论和实证的支撑。为了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更深入地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有必要对派驻基层检察室制度进行认真深入的调查研究。本文中,作者通过对淮安市派驻基层检察室在职能定位、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调查、分析,起到解剖麻雀的作用,理清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的基本脉络,找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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