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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她能够弥补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缺漏,调和社会矛盾并促进社会公平,因此各国对慈善事业的发展都十分重视。对于我国而言,在市场经济建立健全并逐步使一大部分公民走向富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社会难题。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的现实国情,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了解决这些层出不穷的问题,慈善事业的发展就变成一种必然,其在社会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也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但目前,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使得各种慈善纠纷不断出现,究其原因是对慈善领域的一些基本问题认识模糊。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的责任和定位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首先必须承认的是,在慈善事业发展的初期,我国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推动,是其在短时间内得以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财富逐步积累、民间慈善力量成长壮大,政府为主导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利于为慈善事业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所以有必要重新审视政府在其中的责任和定位,以建立适合我国慈善事业未来发展需要的新模式。文章主体部分行文脉络如下。首先在介绍慈善事业相关概念和理论的基础上,回顾我国古代慈善事业的发展,试图在梳理历史脉络的同时,找出其中可继承的经验。接着描述现阶段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状况,并指出政府在其中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说明政府转变角色的必要性。然后提出目前代表现代慈善的“盎格鲁萨克逊”模式,并分别介绍该模式中美国政府和香港地区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责任和定位。最后在以上各部分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慈善事业应从政府主导转向政府协办,并分别从营造慈善捐助社会氛围、构建慈善事业法律政策环境、扶持慈善组织发展以及强化慈善事业建设监督四个方面,对我国政府实现角色转换做出具体探讨。